工程造价人员目前常用的工程造价算法通常是工程造价定额制度。工程造价定额制度一般是基于数量标准。具体来说,根据国家规定的某个建筑产品完成消耗的人才、物资和财力的数量化。
伴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,工程造价定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产力水平。建筑业应把握科学的工程造价定额问题。每个工程造价人员都应熟悉每个工程定额算法,并根据施工现场的特殊性进行实施。
国家统一定额。
是全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单位必须共同执行和实施的定额,由各省、市(通过省、市建设厅或建设委员会监督、检查和管理。全国统一定额由国家发改委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中央职能部(局)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,综合全国工程建设中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的情况,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和实施。如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、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。
行业定额。
根据各行业部门的专业工程技术特点,以及施工组织的管理水平,由中央各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和颁发,一般只在本行业和同一专业性质的范围内使用,如广联达行业计价软件中的水利水电定额,矿山工程定额,铁路定额,公路定额等。公司定额是指施工企业考虑公司的具体情况,参照国家、行业或地区定额的水平自行编制,用于公司内部的施工生产管理和对外的经营管理活动。建筑企业在实施全国统一定额和地方定额时,由于定额不足或某些项目的定额水平不能满足公司施工生产的需要,工企业或总承包单位将根据相关水平,参照国家和地方颁发的价格标准、材料消耗等资料,编制企业定额。
公司定额。
仅用于企业内部,主要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、特点和素质进行编制,是企业在完成合格产品时所需消耗的人力、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,反映企业的技术水平、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。公司定额水平一般要高于国家现行定额,以满足生产技术发展、公司管理和市场竞争的需要。
地方定额。
按照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的原则,由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物质供应、资源条件、交通、气候、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编制,经省、市地方政府批准,仅适用于所属地区。地方定额主要是考虑地区特征、地方条件差异或全国统一定额中缺失的项目进行补充编制。由于各地区气候条件、经济技术条件、物质资源条件和交通运输条件的差异,对定额项目、内容和水平的影响是地方定额存在的客观依据。地方定额编制时,应与主管部门、国家建设部和劳动部门联合备案,供全国统一定额编制时参考。
额外定额也叫临时定额。
指随着设计、施工技术的发展,当前定额不能满足需要时,为补充不足而制定的定额。补充定额只能在指定范围内使用,可以作为今后修订定额的基础。